法律问答

我妹妹是五保户。现在她在养老院。我想问,如果她生病了,谁来照顾她?现在我是他的监护人,我是姐姐,但我觉得我越来越老了。我有点无能为力。我生病时必须由监护人管理吗?还是可以由当地民政局管理?

2022-07-10 16: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而言,如果监护人系由具备监护资格的当事人的协商确定,则当事人可经过重新协商而对监护人予以变更,但是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监护人不能达成协议,则可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担任或指定监护人
  • 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 你好,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五保户: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不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四)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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