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医院工作了8年,工作量是其他在职员工的两倍,工资不到他们的一半,没有保险。我能享受什么待遇?

2022-07-10 14:1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
    三十二、
    三十三、
    三十四、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工伤构成二级伤残的,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
    三十二、
    三十三、
    三十四、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工伤构成一级伤残的,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
  • 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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