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拖欠职工养老金七万多,而且正常生产,职工想要企业全部补齐,企业以无力补齐为由继续拖欠,职工能否申请企业破产,职工申请破产和企业自己生产不当宣布破产两者之间职工的补尝是否不同。

监视居住
2019-04-05 00:15: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宣告企业破产的法定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1.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后,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认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应该依法作出不受理的裁定。人民法院通过对破产申请的不受理,可以有效地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损害债务人的商业信誉等合法权益,也可以防止债务人假借破产之名逃废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破产法第12条的规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人因相关证据不足被裁定不受理的,可以在补足证据后重新提出破产申请。  
    2.受理后驳回破产申请。  由于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实质审查是表面事实的审查,实践中可能存在债务人实际上不存在破产原因的情形。因此,人民法院在受理以后,有机会通过进一步审查证据和了解情况,确定表面事实的真实性。破产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裁定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发现债务人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或者(债权人申请时)第7条第2款规定的破产原因时,可以驳回该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1、保险金应由企业从破产财产中优先划扣。
    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纳的部分由企业在工资中代扣代缴,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立即申请仲裁
    3、企业宣告破产后,若你暂时确无工作,可向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但你单位欠缴2007年6月之前的失业保险,所以也应和养老保险一样从破产财产中划扣补缴。
    4、以清算组为被申请人,尽快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关社会保险的劳动仲裁案件属“一裁终局”的案件,所以处理过程不再像以前那样漫长。
    5、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你可书面或口头申请仲裁,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但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欠缴保险金的证据你手中没有,需要立案后申请仲裁委员会到相关单位调取。
  •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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