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来男方家人答应我老公上门,现在反悔说不给,孩子都出生了,没拿到男方户口,孩子出生证明拿不到,这应该怎么办?

2019-04-05 00:0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生证明日常作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出生证(5张)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 关于领养孩子入户登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满足领养条件的市民需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户口所在地还是按工作地计算。
    1、按现行的规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按伤者户籍来确定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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