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
2019-04-04 23:03: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国家赔偿的审理程序: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如达成协议,赔偿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
    同时明确,赔偿委员会组织协商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或者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赔偿委员会应及时作出决定。
  • “依照原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有三类:
    (1)不满14周岁的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被羁押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人除8种应负刑事责任外的其他危害行为被羁押的;
    (3)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被羁押的。
    上述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曾经受到过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他们本身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是出于法律上的人道主义的考虑而豁免了他们的刑事责任,因此司法机关对他们的羁押不属于错误羁押,国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
    (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

  •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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