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土地契约已经改变了70年,人们不给土地,死者也不去土地。在征地过程中,死者征地补偿金能否作为遗产份额?赔偿金能否被视为遗产份额?请问:因为土地契约已经改变了70年,人们不给土地,死者也不去土地。在征地过程中,死者的征地补偿能否作为遗产份额?

土地纠纷
2022-07-09 13:2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故被征地者的征地补偿款不属于遗产,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
  • 我国的征地补偿款不是遗产,征地补偿款的制定是国家对土地使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并不是土地使用者的劳动收入所得,遗产和劳动补偿款并不是同种性质的财产
  • 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看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组织再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以保障失地农户将来的生产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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