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XX木业工作了13年,从未为我购买过社会保险。直到现在,我都被解雇了。我该怎么办?我能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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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后可立即走人不需用人单位批准,并可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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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
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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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未缴纳过社保,那么您可以通过
劳动仲裁及诉讼维权。如果缴纳过社保,但是数额不足,那么可以通过要求社保行政机构要求企业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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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