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8年我去煤矿工作,合同于12月17日到期。由于后来工资较低,而且有四人在17年7月的一次事故中死亡,我不想在12月合同到期时续签合同。我能得到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7-09 01: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员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不续签,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补偿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 、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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