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在合肥高新区订了一套房子。开发商首先告诉我们预付30%的首付。交了5万元定金后,他们打电话说30%的首付不能交40%。因为首付资金不足,我们不想买。押金能退吗?

2022-07-08 23:4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交了首付,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房的。但是如果出现以下两种情形,则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

    1、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

    2、开发商违约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 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开发商也应当退还购房定金。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 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