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生前单位分的一套公房,拆迁后子女没有房子能享有继承权吗?

2022-07-08 18: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有住房,承租人只有房屋使用权没有房屋所有权,不能继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 公房的承租权不能继承,同样因为公房拆迁所得的款项也不能算做遗产。但是案件都有它的特殊性,还需具体分析。在房屋有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情况下,如果拆迁款在承租人去世前就发放下来,其中一半就应属于承租人,其可自由支配,买房或去租房
  • 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只有房屋使用权没有房屋所有权,不能继承。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有共同居住人并且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如果公房被拆迁时,承租人死亡且无共同居住人,则该公房的动迁安置补偿款由承租人的继承人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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