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参加了一个绘画培训班,支付了1540元。广告是免费学习16门课程。如果我们在此期间不请假,我们就可以自由了。如果我们请假三次,770次,如果我们请假三次以上,我们将得到全额报酬。现在学期结束了,我的孩子也是全职的,然后当我们要求她退还之前支付的钱时,培训班拒绝退还,说这笔钱是留着下学期续借的,而我的孩子继续和她一起上16节课,这就是培训班作弊消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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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
合同,没有发票,且没有办学资质的培训班是可以要求退款的,那么这种情形是不合理的。如果当事人和培训班基于和平商议后签订了合同,且也取得了正规的发票,就要看合同中的退费条件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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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