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摩托车交强险过期,与逆向行驶的电瓶车相碰,造成电瓶车主受伤,我以给他看好了伤看了6000元多,现在他还向我要营养费和误工费13700元,责任是同等责任,我应该怎么承担?

2019-04-04 17:1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受伤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双方责任比例,以及伤者的年龄,身份信息,户籍等综合判定。其赔偿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误工费和营养费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里都有,但是保险公司对这些费用的报销坚持一原则“必要且合理”。就是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这些费用中的某一部分是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就会扣除这部分费用,比如营养费,在保险公司是这样理解的:必须且很合理的使受害人恢复健康的医疗药物费用。
  • 关于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保险的理赔问题,以交强险为例,交强险在双方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是可以在交强险保额内互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的需商业险来赔偿,保险公司会依责任认定书上的比例来赔偿,如果负50%责任,自己保险公司承担50%,对方的保险公司承担余下的50%。商业险会涉及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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