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要搬到北京,但是我在哺乳期,离不开天津,那如果公司辞退我要补偿我双倍工资吧。但是现在我把公司的执照丢失了,说丢失执照这事可大可小,公司现在就是拿这个事情让我自动离职,否则公司辞退我的话会让我补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我觉得执照我也登报纸了,也补办了,总部也让写检讨了,没说让赔偿的事情,丢照这事都过去10多天了,今天突然让我辞职,我想问下公司能拿我丢失执照这事辞退我并让我补偿公司吗?如果可以 现在公司没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损失,说让审计部核算我应该赔偿公司多钱,这是吓唬我吗?还说这事可大可小是什么意思呢

公司税务
2019-04-04 17:0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劳动者没有不胜任工作、违反劳动纪律、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按2倍补偿金进行补偿。而辞退方面,公司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到劳动者接到书面通知(切忌不要口头通知即离职,公司可能主张员工无故离职)后的1个月,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因被无故辞退,在此基础上双倍)。
    另外,应关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自工作后1个月起计算双倍工资)、是否实习期、是否有缴纳社保等情况。并注意保留各类工资及工作凭据。
  • 员工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索赔。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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