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作期间找人打卡,4天,总共1000左右,领导说要开除我,员工手写5000元以上才被开除。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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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即使还在试用期,也受到《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和劳动者的
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企业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有一条理由:员工对自己所在做的工作不能胜任,也就是说能力上无法达到单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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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开除员工的时间参考如下:只有在劳动者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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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1、若用工单位无理由开除员工,应当据理力争,让用工单位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者其他手续。因此在争议过程中要以理性态度对待。
2、协商不成,寻求司法帮助。根据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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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