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南京工作了三年多。因为当时怀孕休产假,公司把我留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工作。我没有去公司写辞职报告。公司说当时多给我400多个,半个月后再给我400多个东西。我想问给公司400多个是否合理?另外,我一个人带孩子不方便。现在一年多了,我还需要去原公司拿东西再找工作吗?

2022-12-06 11: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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