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是否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收取?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2-07-06 21:5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费的多少是关系到每个业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该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如果物业提供的服务由瑕疵业主可以只缴纳一部分的物业费,不能全部不交。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对等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是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义务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小区内的秩序、卫生、安全进行维护和管理,对建筑物、公共设施、绿化进行养护和维修、对业主进行其他物业服务。
    收取物业费用既是对其履行义务的对价报酬,也是保障其正常运转的重要收入来源。所以服务有瑕疵时业主可以缴纳无瑕疵部分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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