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1999年2月进入工厂,工厂于2001年12月开始购买社会保险。我现在辞职了。我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前两年半的保险费,或者要求经济赔偿吗?

2022-07-06 11:3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未购社保,员工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有两种情况是不支持的:
    1、之前以其他理由提出了辞职,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2、员工入职时写过声明自己自愿不购买社保,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 单位未依法缴纳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辞职时,可要求补偿金。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你好,根据劳动法及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如果没有为你购买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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