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工伤医疗期和康复期是如何定义的?如何计算康复期?(企业认为员工已经康复,员工他们没有康复)2。如何判断康复期的结束?3、康复期的治疗费用报销吗?4、什么时候可以进行残疾鉴定?5、不在工伤药物清单上的药物,可以报销吗?如何报销?

其它
2022-07-06 05:1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三十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等
  • 新冠患者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医保进行异地报销的方式方法是:先救治后结算,所有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无需患者个人垫付。对于确诊的异地就医患者,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所以大家不必担心因为在外地治疗新冠病毒肺炎会对医保报销有任何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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