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时看样板间装修得精致时尚,收房却与样板间大相径庭,材料用的也不一样,但是合同中并没有约定与样板间一致,这样算开发商违约吗?还有,买房时商家宣传小区物业为某五星物业,并配发了该五星物业的资料,收房却发现是开发商自己做物业。买房时开发商说紧临房子右边他们正在建的是某五星酒店,建好后他们却改为“养老公寓”进行销售,这算虚假宣传吗?如何维权?

其它
2019-04-04 10:55: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发商虚假宣传,业主搜集被欺诈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撤销合同。关键是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一、“新消法”第55条规定,对房屋买卖的保护是不明确的: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然而,房产、汽车等大宗商品的惩罚性赔偿问题始终不明确,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甚至是一个硬伤。
      
    二、新消法暂时无法提供保护的,其他法律还是可以的。
      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房地产买卖过程还受到《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范的约束。因此,购房者在遭遇争端和不公正待遇时,应随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权。而最终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是解决各项争端的重要依据,需要购房者斟酌每一个细节和可能存在争端的条款。
  • 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
    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中国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
    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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