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过去几个月我的平均时薪加加班费超过4000元。我受伤后,工厂给我的工资是2000多英镑。我让工厂里计算工资的人说,在工伤停工和治疗期间,只有基本工资,没有加班工资。这不合理吗?我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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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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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投诉。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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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