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对男女于2009年11月相遇,并于2011年11月登记结婚。由于相互猜疑,夫妻之间不可能和解。现在,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离婚协议如下:。1、 男女都自愿离婚。2、 孩子们属于男人,不需要女人支付任何赡养费。3、 男人和女人都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争议。4、 未经男方同意,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探望孩子,并可在男方方便时带孩子去见女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署后立即生效。上面,男人的签名,女人的签名,是男人写给女人的离婚协议。我想问一下这个协议是否合法

离婚
2022-07-05 16: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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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