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单位的正式员工,工作了21年!我有腰椎间盘突出症,脚底有个肿块!刚刚请了三个月的病假!最近又回去工作了!部门负责人还要求我继续我以前的工作(站在门柱上),也就是站着工作!我的身体状况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我的领导和我提议换岗!但领导就是不同意!他还说,如果我不站岗,我将根据对管理层的不服从来评估。最后,如果我做不到,你会去法庭起诉这个单位!请问,律师,领导这样做合法吗?我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更换职位吗?单位最终还是没有改变我的职位。我该怎么办?我应该遵循什么程序!请建议!谢谢你,律师!

2022-07-05 14:1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加班的前提是员工同意。《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为加班需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
    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休息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剥夺。所以拒绝加班单位不能无故辞退
  • 员工即使还在试用期,也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和劳动者的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企业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有一条理由:员工对自己所在做的工作不能胜任,也就是说能力上无法达到单位要求
  •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
    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被用人单位给予降职降薪处罚的。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明确注明违反规定降职降薪的具体情形;规章制度的制定还需要符合法定的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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