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装置是一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生产和运营。2016年8月26日,通过PPP项目转让给私营企业。原单位员工是否有薪酬?县里有和我们一样的企业,但他们有赔偿金,而且已经支付了吗?我想问,我们要这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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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原因,企业复工时间推迟的,或者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劳动
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降低工资标准。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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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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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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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