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货车省道上直行撞到横穿的摩托车,摩托车住院了半个月目前没出院,伤得蛮严重的,我方货车已经垫付了5万元的治疗费用,我方货车买有一百万商业险,目前交警没出责任认定书,保险说没办法出钱,家属一点都没出钱,什么都要我出钱,还要私底下给他生活费,医院治疗也不出,我都没钱了,难道就不治疗了吗,我也担心人会死,求助

2019-04-04 09:39: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  
    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哪些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侵权要承担的治疗费用,要看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后留有残疾的,是否都有必要进行后续治疗,应从后续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如果经过治疗,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有所减轻,那么这种后续治疗就是必要的;如果经过治疗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没有减轻甚至扩大,那么这种后续治疗就是不必要的,应立即停止后续治疗。
    对必要的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加害人应当赔偿,对不必要的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加害人不应赔偿。同时,还应从侵权行为和侵权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认定后续治疗费。即只有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导致的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加害人才应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 一般来说,对于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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