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12月的平均公资是6900元,社会保障公积金公司只购买2100元。公司应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我能赔偿多少?

2022-07-04 19:28: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等等
  • 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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