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请问我叫一个人去工地为老板工作。 然后我受伤了。 老板给了他预付的医药费。 保险公司赔钱。如果工人借的钱不还给老板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2-07-04 16:5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其次,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 工人受伤老板赔偿内容:
    1、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1、如果是私人老板,只能按照雇佣关系要求老板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2、老板单位是有用工资格的,形成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认定程序。老板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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