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的祖父母有房地产。他们立了一份书面遗嘱。爷爷签了名。爷爷代表他签了字。两位老人分别按了按指纹。现在奶奶去世了。爷爷想把房地产留给孙子。他的女儿不同意。我想问,这份书面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起作用,需要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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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自己写的遗嘱属于
自书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
(1)由
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
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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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打印的遗嘱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按照自书遗嘱对待:
1、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有遗嘱人本人的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
3、无相反
证据,若打印的自书遗嘱满足上述三点,可以按照自书遗嘱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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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名后的遗嘱有法律效力,经过
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一般书面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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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