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13年3月借了一个朋友7.5万,只写了一张欠条!上面有他的家庭地址和紧急联系人的电话!欠条如果超过两年就没有法律效力了是吗?如果我现在起诉他!这钱能拿得回来吗?

2019-04-03 19:13: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书与欠条不在一起,没有关系的。只要双方对欠款金额没有异议,可以再补写一份,并在新的欠条里,写上原欠条作废的字样即可。
    也可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如欠条找不到,欠款金额以此协议表述为准)即可。
    这样即便欠条真的找不到了,也不会影响欠款事实和数额的。
  • 如果欠条上约定了还款期限,超过2年未起诉,就没有诉讼时效了。但并不代表法院不受理,只要对方不提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就应当依法判决。而且就算对方提了,你也可以主张欠条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也就是说你一直在催要欠款,并未怠于行使债权,那么法院依然有可能判决你胜诉。
  • 欠条可以作为追讨债权的依据,但是应注意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如果能够确定欠条的诉讼时效,则可以依法主张债权。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要认定债务关系的事实存在,通常情况下还需要提供跟多的证据来证明,所以如果仅仅有欠条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让债务人能够承认债务的存在从而使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跟明确的确定下来,有利于债权人追讨债务。
  • 对于债权债务纠纷签订的欠条,如果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是 ,如果欠条是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下订立的,并且损害国家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则该欠条可能会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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