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夫妻两个人离婚了,名下共有一套房子,产权人是两个人,男方未经女方同意,私下签订居间协议,这份居间协议有效吗?

离婚
2019-04-03 18:04: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是不需要去法院的,只需要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 首先,离婚协议签订后,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成立的;
    其次,成立不代表生效,因为离婚与结婚都是需要程序的,即离婚协议是要式合同;
    最后,签订离婚协议后,还需要去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办理离婚手续,那时将离婚协议一并提交,才成立并生效。离婚后才能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执行。
  • 夫妻私下签的离婚协议,如果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办理离婚,就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观点: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四条观点: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以上规定,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
    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