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看结婚仪式没领结婚证,共同生活了八个月,南方当时给了11万彩礼钱,家具家电被子等是女方买的,现在要解除同居关系,南方要求退还彩礼,这个彩礼钱应该退还多少?

2019-04-03 15:18: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退不退彩礼、退多少,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
    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解决时:已经领了结婚证,而且双方共同生活、有了夫妻之实的,离婚一般不退彩礼;特殊情况下要退彩礼,即:男方有证据证明因为给付彩礼导致自己家庭生活困难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由此可看,能够诉请人民法院解除的同居关系是指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对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的“非法同居关系”。未婚男女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同居关系,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法律不予保护,也不予禁止,当事人不能诉请人民法院解除这种同居关系。但是,无论是前面所说的“非法同居关系”,还是未婚男女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关系”,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1、你们如果是在94年2月份之前同居的,是事实婚姻关系,要通过法院判决解除;
    2、你们如果是在94年2月份之后同居的,可以自行离开,可以结婚,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
    3、建议双方协商妥善处理。实在不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同时处理小孩抚养权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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