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2018年11月8日,我与他人约定该房屋售价24万元,首付20万元,余款4万元,约定5月1日前支付。现在卖方违约,当时约定的违约金为5%。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获得的最高赔偿是多少?如果发生诉讼,可以提出哪些赔偿项目?

2022-06-30 01:5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甲方约定违约金违约之后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购房违约金最高可以约定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根据《合同法》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 遭受到房屋买卖房主违约的,正常的应对基本包括:
    1、买方可以立刻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查封房屋,保证财产安全,以防止卖方将房子卖给第三人。与其同时还可以要求法院判定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2、如果房主一房二买但未过户的,你可提出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3、如果卖方在把房子卖给你后,又卖给了第三人,并且已经办理过户。那么此时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还可要求卖方根据违约责任或房屋差价进行赔偿。因为此时卖方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从而造成了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