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到期了,但我丢了两把钥匙中的一把。房东应该退还押金。是这样吗?

2022-06-29 18:1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1、租房子交的押金,按照《担保法》,这些现金属于质押。虽然丢失了押金收据,只要没有违约的情况,按照《担保法》,房东就应该退押金。
    2、如果房东不肯退款,可以向所在街道或者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

  • 1、房屋租赁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3、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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