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实习期出现交通事故以及全责,会不会扣分和吊销驾照

2019-04-03 13:40: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般是针对持有合法来源驾驶证,但是在实际驾驶证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章、违法行为,一个周期内累计积分12分以上,按规定予以吊销驾驶证,被吊销的驾驶证可以通过参加车管所安排的学习和相关考试来恢复驾照。可以恢复驾驶证正常使用的情形:
    驾驶证不办理审验和有效期满不换证被注销不超过两年的,通过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恢复驾驶资格。
    因其他情形被注销的法规没有恢复驾驶资格的规定,而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的更不可能有恢复正常使用的规定。

  •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一般为12个月,总分为12分,根据违法情节依次可扣12分、6分、3分、2分、1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被扣
    0.5分的。
      
    3、一年内如果扣分比较少,则到了下个周期,自动清零,重新从12分算起。通常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有的地区对于本周期内扣分达到9分以上也要参加学习。对于违法情况特别严重的,往往给予暂扣驾照或者吊销驾照处理。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高考状元多少分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5、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 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6、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 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可知,只要违反了交通规则就会被扣分。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
  • 发生交通事故你是全责,肯定要扣分和罚款的。
    1、驾驶证是否扣分和车损的多少没关系,主要和你是否有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
    2、在事故中一定是有违法的行为才能发生事故,要是没有违法行为的话,就不会发生事故,既然有违法行为了,那就要接受交警的处罚,既要扣分还要罚款的。
    3、罚款的多少和扣分的多少,是依据违法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例如:闯红灯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就要扣6分,罚款200元。
    4、如果事故中一方的责任,那就只处罚全责的一方,要是双方都有责任,那就都要处罚,无责方是不能处罚的。
    5、机动车和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双方都有责任的,只处罚机动车一方,行人和非机动车尽管有责任,但一般是不处罚的。所以说你是否被扣分和扣几分是按照交通法来判定的,希望能解决你提的交通事故全责扣分吗这个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