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原单位是国家二级公益事业单位,属于差别拨款。我是员工。由于该单位无法正常支付工资,我于2018年5月辞职,并于2018年10月进入新单位。我也是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由于原公司拖欠社保,我没有缴纳公司2017年至2018年应承担的社保部分,导致我的社保账户被封存。直到现在,社会保障关系仍与原公司保持一致。我去前社保局申请劳动仲裁。他们不会接受的。根据他们的说法,机关和机构的权力不在他们的控制之下。他们只接受企业、个人和公司的劳动仲裁。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2-06-28 10: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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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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