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9月22日开始工作,12月27日被无故解雇。在此期间,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月工资在每月15日结算。例如,9月22日至9月30日的工资在10月15日结算,10月1日至31日的工资在11月15日结算。如果仲裁申请双薪,如何计算日期?是从就业后第二个月的10月1日起,还是从就业后第一个月的10月22日起?如果是后者,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2022-06-28 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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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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