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八年前,我妻子的平房被拆除,并被分配到一栋两居室的经济适用房。当时,它在我们结婚期间被拆毁了。因为我母亲的房子也是平房,没有拆除的信息,但恐怕我们已经享受了国家的拆迁优惠政策和经济适用房政策。如果我的房子不再分割,我和妻子在2017年离婚,把房子给了他!现在过了半年多,我妻子想再婚,但如果我们现在再婚,房子能被视为婚前财产吗?当我的房子在未来被拆除时,我能算作我名下的不动产吗?

离婚
2022-06-27 16:40: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