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工伤工人,因为当时没有报告工伤,老板只支付医疗费用和随访费用,另一个是经济生活费被老板改为误工费,所以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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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的误工费实际上就是指其在工伤医疗期间的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农民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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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责任应当进行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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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工伤误工费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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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