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房东签了一份三个月的租赁合同。当时,合同没有说明谁应该承担物业费、水电费和取暖费。现在我已经活了两个月了。房东要我支付物业的水电费和取暖费。我再也活不下去了。房东要求赔偿违约金。当时,合同中没有违约赔偿金。我该怎么办

2022-06-27 09:1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租房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出租房的物业费一般应由承租人承担。为了避免产生纠纷,房屋租赁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在书面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费由谁负责交。对于没有明确约定的,应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租赁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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