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年2月9日,我们对云南昆明发生的车辆追尾事故负全部责任。车辆正在修理中。现在,另一方要求赔偿车辆折旧。这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2022-06-27 01:2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需要你赔。保险公司是有赔偿限额。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
  • 最高院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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