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个月。公司以不负责任为由强行解雇了我,而且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这合法吗?

2022-06-25 22:5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6条、39条、40条和41条的情形,公司劝退员工只要劳动者不同意就是不合法的。如果被单位劝辞,劳动者可以不同意,但是一定不可以自作主张不上班,但未就算口头同意不上班也不行的。
    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
  • 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
  •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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