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八年半!之前的七年合同已经签订了!今年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工厂搬到了其他地方。我有补偿吗?

2022-06-25 19:2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刚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公司解除的,员工是有经济补偿的,工作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种经济补偿,与公司是否存续并无关系
  • 有补偿,首先公司应当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其次,员工可以收集劳动关系证据,如工资的发放等,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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