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我开始在一个同胞开的商店工作。因为我是同胞,我每个月只有一点点生活费。后来,他离开了商店,没有给我5万英镑的薪水。直到太晚了我才给。我没说几天或者等几天。现在已经半年多了。如果太晚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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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相关人员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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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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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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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