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对方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对方只付了3万定金。如果我终止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20%。违约金要付吗?

2022-06-25 15:3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中可以同时并存违约金和定金
  • 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如果买方不想买了,是需要赔偿违约金的。具体来说,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则买方给付的定金不能退回,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可能会被进一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 二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 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屡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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