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合同,在雇主那里工作了三年多。用人单位破产清算,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返回劳务派遣公司,以无工资为由威胁我签署解除劳动关系书。我已经签字了。同时,雇主在签署前也会发出终止雇佣关系的通知。目前,工资已经支付,调度员没有被重新分配,也没有支付基本工资,我可以要求雇主或雇主支付我超过3年的经济补偿吗

2022-06-24 17:2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时可以签订协议约定关于合同解除的具体事项和合同解除后的权利义务等,比如如何办理离职手续,如何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奖金提成、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则没有,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终止后补偿金的支付需要看具体情况,同时也要看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约定。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会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再由劳务派遣单位将员工派遣至其他用工单位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如用工单位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要求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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