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伤到了头部骨裂二处,脚伤到漆美节韧带二到三级伤害,大脚大片机械损伤。在医院住了39天院,已出院,对方医药费已付28000元,。现对方只打算赔我69天误工费共9200元,护理费3900元,营养费3900元,后期治疗费1500元,您觉得给差不多。

2019-04-02 19:26: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发生后,在受害人伤情基本恢复后,各方需要就事故所产生的各项损失根据
    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与解释的规定完成事故赔偿相关事宜。本案中,具体的赔偿程序还需要根据您的伤情以及对方的态度决定,同时事故认定书是进行赔偿的重要依
    据,最好是待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再具体进行各项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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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事故刚发生不久,那么您们(视情况让家属或是律师代理处理交通事故相关赔偿事宜)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下达之日起10日内与对方一致要求交管部门进行调解,
    对仅造成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调解从受害人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届时交管部门会与各方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与地点,以及交待相关的调解事宜。

    外,您也可以和对方和解,通过与对方平等协商,自行约定各项事故赔偿。要是和解或是调解不顺利,您还可以采取诉讼的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赔偿。
    起诉的话
    需要向事故发生地或是被告住所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与解释的规定进行诉讼程序以及统计赔偿项目、计算赔偿数额,必要的时候,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赔偿。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工伤误工费: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所谓的误工费,应该是你因为受伤耽误了工作而影响的收入费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奖金 岗位补贴(有的单位规定上岗位才的补贴) 全月不到岗工作而影响的其它补贴等。
    (如果是计件的,应该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较为合理)。这个费用应该从受伤之日起到鉴定之日止。鉴定后的有关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处理。 ( 如果治疗时间超过了规定的医疗期,这就不再是简单的算误工费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