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了交通事故,摩托车被扣,现在去提车,行驶证,摩托车大绿本都没有了,能不能正常提车,提车需不需要交看车费

2019-04-02 18:30: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可以。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安交管部门只有因搜集证据的需要才可以扣车(例如鉴定车速、刹车灯光是否合格等,不能因为赔偿的需要扣车,因赔偿需要扣车应当通过法院财产保全程序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具体个案可能更短),检验鉴定完毕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第
    25、26条规定,车辆保管费用应该由扣押车辆的行政单位支付。“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车辆被扣押后的保管费用,当事车主不用交,这在《行政强制法》有明文规定。”
      至于该停车场向车主收费的行为,《行政强制法》的约束单位是行政范围,而非企业。要讨回这部分费用应当找交警部门,因为扣押车辆的行为由交警产生,这是一个行政执法行为。
      需要带着收费发票、交通事故认定书、车辆司法鉴定书到交警支队填写相关表格。到交警支队,填写完“行政复议申请表”后,一般60个工作日内会给答复
  • 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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