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在武汉的一个建筑工地为老板工作,并同意每月结算一次账单。后来,老板说他很吝啬,说要在年底一起结帐。后来,我什么也没说。年底,老板说你要回家(黄州)拿钱,然后打电话给我。后来,当我回来的时候,我拨了一小部分钱,说我会从年初到年初改变主意。我该怎么办?
-
-
你好,可以直接起诉对方
-
-
首先,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再者,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最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最重要的是注意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