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03年结婚了。我在乡下有一套套房。我刚做完。大约10万元。我在城里有一栋103平方米的房子。我去年抵押了一套13万元的首付。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抵押了一年,每月1887元,20年。现在我想离婚。我的要求是这座城市的两栋房子归我儿子所有。我和儿子住在一栋103平方米的房子里。抚养完儿子后,我把房子抵押给另一方,他把房子抵押出去。他母亲住在乡下的一所房子里。我想让他给我3万英镑,作为购买农村房屋的房屋款的一部分。这合理吗?如果他再婚并有孩子,再婚的女儿有份吗

2022-06-23 09:36: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