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四个人合住一所房子。1月份的租赁费是500元。合同租赁期为六个月。我们刚开始租期不到10天。我们还没有生活过。出于各种原因,我们想归还租约。合同没有规定如何支付违约金。请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2022-06-22 13:3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已经约定的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第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等等
  • 对于合同违约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支付,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物的租金额,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如果承租人没有按规定的方式、时间支付租金,出租人应通知其按期支付,并可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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