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去年11月和公司签订了一份三年的劳动合同。今年10月31日,公司以一个站不住脚的理由解雇了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我可以要求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加上一个月的工资吗?总共三个月的薪水?我在公司还有大约50天的补假。我能要求赔偿吗?非常感谢。

2022-12-08 21: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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